上海票交所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联合开展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创新

2024-11-30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在人民银行指导下,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创新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联合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票交所)创新推动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试点,增强票据融资便利性,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新选择。


精准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提升银行间市场普惠程度

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是指根据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以未贴现供应链票据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等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对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一是为中小微企业开辟融资新途径。2023年全市场中小微企业用票家数占比超98%。基于票据普惠性,证券化通过集合打包、结构化增信等特有技术,可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小、频度高、资信弱等难点,精准支持传统融资难以触达的供应链末端小微企业,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的切实举措,也是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有益补充。

二是为供应链票据市场拓宽直融新渠道。依托《票据法》,供应链票据具有账期固定、到期无条件付款等制度优势和法律保障,天然具备可证券化特点。供应链票据证券化创新推出,拓宽了票据贴现之外的直接融资渠道,丰富了债券市场资产供给,有利于满足投融资双方多元化需求。

三是为银行间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新效能。此次交易商协会与上海票交所协同联动,完善专项产品、制度与服务体系,加强配套信息系统建设,加力提升银行间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安排,“链”通多元化投融资需求

《通知》从产品模式、基础资产、交易结构、机构职责、信息披露、配套举措等六方面明确了供应链票据证券化相关要求。具体来看:

“一”票直转,简洁清晰。在兼容既有以应收账款等为基础资产的间接模式基础上,重点支持以供应链票据直接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直接模式。

“二”类兼容,灵活便利。为了满足操作效率与融资时效要求,既可设置代理人代理分散的持票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也可由相关主体通过设置合理交易结构先行归集票据后再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为市场丰富交易结构预留空间。

“三”措并举,融资高效细化职责,供应链平台发挥信息优势,配合相关机构做好供应链票据真实性核查工作。

优化信披,简化持票人披露,分层设置发起机构、承兑人披露安排,提升融资效率。鼓励开展基础资产逐笔披露,提升底层资产透明度。

简化流程,分期发行豁免备案,对于承兑人优质、基础资产同质性强、分散性高的项目,进一步简化发行流程。


近年来,银行间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稳健有序发展,截至2024年10月末,累计发行近3万亿元,2024年以来发行超4,500亿元,同比增长67%。此次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创新,是银行间资产证券化市场多措并举盘活存量资产、落实普惠金融政策的又一重要举措。目前,通汇资本、海尔集团、山东省投融担集团、金网络数科等多个试点项目积极推进中。

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通过运用证券化的集合打包、结构化分层技术,联通票据市场与债券市场,发挥债券市场的专业投资和定价能力,有助于为供应链票据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新选择,促进供应链金融规范创新发展。票交所已投产上线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操作相关系统功能。市场参与者可依据《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操作指引》开展基础资产操作。下一步,票交所将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会同交易商协会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步推动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创新,做好基础资产相关服务工作,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相关链接:关于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操作指引》的通知(票交所发【202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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